关于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续签2021年度郑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的通知
辖区各定点及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市本级与区县(市)职责清单(试行)>的通知》(郑医保办【2020】54号)有关规定,拟开展辖区新增 医疗保障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和续签2021年度郑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续签2021年度郑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工作
1、签订时间:
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6日
2、签订地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东龙大厦2楼会议室
3、签订范围:
郑东新区一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郑东新区非连锁定点零售药店。
4、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公章及2018年度服务协议;
(2)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零售药店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新增医疗保障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工作
1、办理时间:
自 2021 年 3 月29日起
2、办理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东龙大厦2楼418房间。
3、申报范围:
(1)郑东新区辖区申请一类及以下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
(2)郑东新区辖区非连锁零售药店。
4、申请表格下载:
见附件:
1.郑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说明及电子表格
2.郑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申报说明及电子表格
郑州市郑东新区医疗保障中心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