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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 社区矫正对象训诫情况
作者: 来源: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 时间:2026-01-20 11:33:39

郑东新区祭城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本月累计多次不按规定进行生物验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祭城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学习期间未遵守监督管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祭城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尚某,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矫正期间未遵守监督管理规定在矫正对象管理群内发布不当言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孙某某,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一天内两次不按照要求进行生物验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私自违规越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私自违规越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一天内两次不按照要求进行生物验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请假外出未按报备路线出行私自越界其他地点,产生越界报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栗某某,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矫正期间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结束后,不按规定到矫正机构报到进行社区矫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南某某,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请假外出未按报备路线出行,私自越界至其他地点,产生越界报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本月累计多次不按规定进行生物验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在矫正期间未遵守监督管理规定参加集中点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马某,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一天内两次不按照要求进行生物验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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