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训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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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
时间:2025-03-04 10:29:42
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刘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本月已累计三次不按照要求进行生物验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高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本月已累计三次不按照要求进行生物验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在请假期满后未能及时返回进行销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刘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学习期间未遵守监督管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私自在“豫在矫”手机下载违禁APP(虚拟定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郭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学习期间未遵守监督管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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