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警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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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
时间:2025-01-15 15:51:42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对象蒋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多次违反规定,不按照要求进行生物验证,经反复谈话仍不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警告一次。
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孙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情节较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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