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警告情况
作者:
来源: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
时间:2024-11-26 14:36:17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对象朱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自10月26以来一直处于失联状态,多次通过家属劝解仍不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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