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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训诫情况
作者: 来源: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 时间:2024-11-26 14:35:42

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本月已累计三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一天内两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于某某,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越界至荥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薛某某,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本月已累计三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本月已累计三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对象高某某,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本月已累计三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对象朱某某,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一周连续三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对象朱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本月已累计三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本月已累计三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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