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警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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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
时间:2024-10-25 17:45:37
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自入矫以来多次违反规定,不按照要求进行生物验证,经反复谈话仍不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警告一次。
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周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进行虚假生物验证,并且不假外出至南阳,情节较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警告一次。
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何某某,女,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不假外出至济源市,情节较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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