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训诫情况
作者:
来源: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
时间:2024-08-21 08:56:44
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薛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本月已累计三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杨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严管学习期间未遵守监督管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