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警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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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
时间:2024-05-22 17:51:45
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邵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提交虚假请假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警告一次。
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陈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本月已累计三次缺签,且已有两次训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警告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对象朱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当月已累计三次缺签,且已有两次训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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