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警告情况
作者:
来源: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
时间:2024-03-19 14:54:05
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女,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请假外出逾期未归,经工作人员多次提醒仍不返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警告一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