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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训诫情况
作者: 来源: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 时间:2024-02-21 10:40:46

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私自违规越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柴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在严管学习期间抽烟,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陈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监管老师多次提醒其签到仍未按时签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私自违规越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监管老师多次提醒其签到仍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对象焦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私自违规越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刘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严管学习期间旷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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