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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训诫情况
作者: 来源: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 时间:2023-11-28 15:04:30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对象杜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10月6日、7日连续两天未按时签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于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在其手机上发现虚拟定位违禁APP,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崔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在严管学习期间不假未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女,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多次未按时签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邢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10月1日私自违规越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对象程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本月已累计三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对象朱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一周已累计两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朱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一周已累计两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丁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私自违规越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对象杜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一周已累计两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圃田乡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累计多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尹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本月累计多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任某某,女,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私自违规越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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