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4月份多次缺签,经教育仍不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黄某某,女,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2023年4月25日集中点验无故缺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岳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2023年4月8日未经批准私自越界至中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冯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4月份多次缺签,集中学习无故缺席,每月学习积分未达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谢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4月份多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4月份多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录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4月份多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4月份多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镇社区矫正对象宋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2023年4月20日未经批准越界至新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镇社区矫正对象管某某,女,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2023年4月21日未经批准越界至中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2023年4月25日集中点验无故缺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郝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4月份多次缺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