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训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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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
时间:2023-04-17 10:35:56
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黄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2023年2月17日私自越界至新密,且2023年2月21日人机分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3月份多次缺签,经教育仍不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镇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2023年3月4日私自越界至中牟县,2023年3月29日未经批准私自越界至新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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