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训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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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
时间:2022-11-21 15:19:03
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冯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未履行外出请假手续,10月4日越界至信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齐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十一节假日期间多次未按规定进行签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吴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十一节假日期间多次未按规定进行签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训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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