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 社区矫正对象警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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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
时间:2026-05-12 18:24:40
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私自违规越界,且已有两次训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警告一次。
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当月已累计三次不按照要求进行生物验证,且已有两次训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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