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中原区信用办关于 贯彻落实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10-22 15:10 来源:市信用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市诚信建设制度化,保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化、长效化,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郑州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建设全国信用体系示范试点市为抓手,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为载体,以相关职能部门为依托,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手段,进一步推动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守信受益和失信惩戒机制,构建起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广泛开展诚信创建活动,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培育诚信文化,围绕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主体,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信用建设,为加快推进我区建设,打造“诚信中原”,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加强协调、密切联系的原则,明确工作重点,采取相应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我区诚信制度化建设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信用法规建设

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结合我区发展需要,完善全区信用法律法规,着力营造诚信建设法治环境。各单位都要出台本部门、本行业的诚信建设规范性文件,报区信用办备案;区信用办针对各类主体征信管理、信用信息查询披露管理、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管理、信用评级管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等内容,积极开展地方立法,使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完善工作机制

充实完善工作制度与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各局委信用建设工作的考核。

(三)大力推进信用信息征集工作

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进一步细化征信工作制度,做好信用数据归集、甄别、整合,完善全市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推进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制度。

各相关部门制订本部门本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息分类和诚信“黑红榜”发布制度。

(四)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建设

一是推进社会信用信息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和有关信用信息规范化技术标准,结合《中原区企事业单位、个人信用信息指标目录》,制定《中原区社会信用信息规范化技术标准》和《中原区社会信用信息目录》,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标准、征集范围等征信规范。

二是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建设。统计、工商、质监、药监、国土资源、住房保障、劳动保障、工信、城建、公安、国税、地税、物价、法院、人民银行等具有社会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电力、燃气、自来水、通信等公共服务单位,制定本部门的信用信息工作制度和规范,建立行业信用数据库。各单位要积极消除信用信息部门壁垒,尽快实现全区各部门各类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逐步实现在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中多部门、跨地区、跨领域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五)完善信用信息发布、使用制度,形成联合惩戒机制

一是积极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推动全区各单位诚信数据平台互联互通。在“郑州信用网”上开设信用公示“红黑榜”专栏,定期发布各类信用奖惩信息,扩大“红黑榜”发布范围,推动发布活动制度化,发挥门户网站宣传作用。

二是区法院、区质监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区食药局、区建委、区房管局、区工信委、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局等职能部门要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定期组织发布一次。区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区质监局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区环保局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区工商局组织发布AAA级信用企业名录和年度行政处罚工商企业名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区住建局、区房管局发布房地产开发、建筑、物业管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情况,区工信委发布工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情况,区国税局、地税局发布企业纳税情况“红黑榜”,区人社局要发布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红黑榜”,区农业局逐步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黑名单管理制度,让全社会都知道谁讲诚信、谁不诚信,使诚信的人受益、不诚信的人受到惩戒。

三是加快推进各相关部门建立在行政职能中使用信用产品的工作制度,重点在市场准入、登记注册、行政事务审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交易项目招投标、政府投资补助或贴息项目的选择、资质认定管理及周期性检验和评级评优工作、公务员录用、考核等事项办理中推广使用信用产品。

四是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在日常监管和社会服务过程中,加大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力度,结合行政管理范围和审批权限,建立奖惩制度,健全对企业或个人的失信惩戒机制,形成联合奖惩机制。在政府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领域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便利和实质性政策支持。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使失信行为受到应有惩处。

五是建立跨区域信用合作机制。推进与其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合作交流,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交换与共享,推动实现信用信息互查、诚信企业互认、信用服务机制备案互认、形成区域性社会联惩联防体系。

(六)大力推进关键领域、自然人、重点人群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医疗卫生、工程建设、保障房申请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以及股权投资、融资担保、行业协会(商会)等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领域的社主体信用档案,推动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二是建立个人(自然人)信用数据库。依托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据库,它依法采集、保存、整理个人的信用信息,为个人建立信用档案,记录自然人基本信息,交通违章信息、治安处罚信息等相关信用行为,为相关政府部门、商业银行、个人和其他法定用途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三是加快推进公务员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在公务员录取、晋升、评优等领域应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推行公务员守信公开承诺制度。

四是建立个人职业信用档案体系。推动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教师等要求拥有职业资格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建立个人职业信用档案体系,并推动建立全区统一的个人职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全面实现个人职业行为信用监控与信用预警机制,有效提高从业人员信用水平。

 (七)加快推进信用试点创新示范工作

各相关单位以职责范围内的行业特点为依据,以企业信用为重点,通过树立信用典型,引导和规范企业信用行为,探索和总结适合本行业企业信用建设方法和途径,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积累经验。

 (八)加大诚信宣传和教育力度。

一是通过多种方式普及信用知识,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提高企业、消费者的信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利用公益广告、道德讲堂、“道德模范故事汇”、文明网、郑州信用网等载体,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宣传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信用典型案例,大力推进诚信企业、诚信社会组织、诚信个人、诚信街道、诚信村(社)、诚信个人的评选活动,使“讲道德、守信用”深入人心,营造诚信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对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配合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氛围。

二是区工商局、区食药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信用办等部门要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 6•14”信用记录日、五一、十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及大型经贸活动、博览会等有利时机,增加宣传频率、形成宣传声势。

三是区公务员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针对公务员、会计师、律师和学生等重点人群,利用党校、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单位,针对不同对象确定重点内容,加强诚信教育,增强其诚信守法意识,发挥典型引导作用;有关职能部门要督促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市场中介组织和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制定诚信标准和行业规范,把诚信教育作为岗前培训的必修课,使从业人员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道德规范。

四是区属各媒体要结合自身特点,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专题专栏,利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题节目等形式,宣传报道我区诚信制度化工作进展情况、褒扬诚实守信、曝光失德失信行为,传播诚信理念。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手段,进一步扩大诚信宣传覆盖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分解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信用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认真制定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切实担负起本部门的责任,加强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每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重点工作任务,根据自身职责细化工作责任,制定本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报区信用办备案后执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完成时限、质量要求、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建立督查、考核制度

区文明办、区信用办加强对各相关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各部门根据分解下达的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做好任务分解与安排,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目标进行量化,及时公开规划实施的相关信息,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互动,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强化责任约束,促进工作任务落实。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扬,建设严重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开展宣传和工作交流

动员各方力量,大力宣传市场经济体制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与文明进步的重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氛围、凝聚合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交流,相互学习借鉴,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党政机关网站标识
网站地图
主办: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 网站联系电话 :0371-67179876 邮编:450000
招商电话:(+86-371)67179967 67179820 67179488 67179487 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热线:0371-85908590
网站标识码:4101920001   豫ICP备05012617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318号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