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信用解读】着力推动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3-05-04 15:25 来源:中工网

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至关重要。“十四五”规划纲要将诚信守法确立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之一。推动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是市场监管总局“三定”职责内容,也是全系统的职责使命所在。要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部署,稳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在抓好信用监管工作的同时,同步谋划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深入开展信用提升行动。通过加大信用培育力度,加快信用环境塑造,增强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合规能力,营造守信重信的市场氛围;通过创新信用监管工具,打造精准高效和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机制,为守信者提供更宽松的监管环境;通过形成有效的信用监管服务机制,提升信用修复服务水平,发挥信用信息作用,增强守法守信经营主体获得感。 
统筹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发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惩戒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通过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和信用监管的衔接机制,扩大失信惩戒效果。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信用修复管理实施效果评估,进一步健全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升级优化信息化系统,依法依规高效办理信用修复,准确把握失信与守信、惩戒与修复之间的平衡,防止过犹不及。 
优化提升年报服务。推广年报精细化管理经验,加强年报宣传指导,增强企业自主年报意识。深化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不断拓展“多报合一”工作领域,加强年报信息共享,进一步减轻企业信息填报负担。根据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改革完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制度,探索简化报告事项、优化报送渠道等,便利个体工商户年报。
探索开展信用监管大数据监测分析。充分利用公示系统归集的海量企业信用监管数据,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信用监管工作情况分析、市场监管重点热点问题分析等,为政府决策、部门监管提供数据支持。
探索推进信用服务。推动信用信息开放共享,培育和发展企业信用服务行业。加强企业信用服务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依托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果等数据应用产品,加强部门协作,探索开展信用融资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融资难题。要推进社会共治,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菓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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