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依法高效审理案件的同时,要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不断推动信用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早日构建起社会诚信体系、诚信文化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了重要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明确了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路径。
《意见》部署的重点工作涵盖科研诚信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流通分配环节信用制度,诚信消费投资环境,国际双向投资及对外合作信用建设,市场信用约束,诚信文化建设等。这些既有宏观层面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该如何主动融入全球经济发展体系,形成全球信用共识,又有中观层面上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建设以及经济活动方面的信用要求,更有微观层面上如何以个人诚信行为推动全社会诚信文化建设。
《意见》亦提出了要诚实守信、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治理拖欠账款,并形成长效机制。
总体而言,《意见》是新时期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政策根据,更是引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行动指南。人民法院要以此为契机,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不诚信行为,在依法高效审理案件的同时,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加强“小案大道理”的普法效用,强化与行政部门的沟通,不断推动信用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早日构建起社会诚信体系、诚信文化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