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体系是社会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桩”。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在12月2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指出,《意见》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重要标志性文件,对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连维良介绍,从公共信用信息领域建设来看,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要落实好“三个严格”:一是严格依法依规;二是严格落实责任;三是严格技术保障。比如,在公共信用信息的保护方面,明确“经手必有责、失职必追责”,在谁手里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谁的责任。
从征信监管方面看,中国人民银行将不断加大对征信市场的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监管的强度。“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做好客户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规范金融机构的展业行为,强化金融机构个人信息保护和法律合规意识。”陈雨露说,“另一方面,对发生了信息泄露,甚至违规倒卖客户数据的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以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从严惩处,形成监管震慑。”
陈雨露指出,下一步,央行将根据国家将要颁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新的法律,以更大的力度来规范个人信息在金融领域里的依法合规使用,切实维护好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