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训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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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
时间:2024-12-16 12:32:06
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马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私自越界至洛阳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郑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私自越界至南四环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孙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累计多次不按照要求进行生物验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顾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累计多次不按照要求进行生物验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对象朱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其自10月26以来一直处于失联状态,多次通过家属劝解仍不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对象戴某某,女,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累计多次不按照要求进行生物验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社区矫正对象雍某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累计多次不按照要求进行生物验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陈某,男,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累计多次不按照要求进行生物验证,经教育仍不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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