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郑东新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调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7 09:52 来源:郑东新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郑州郑东新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调整)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将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郑州郑东新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调整)

规划期限:2022~2035年。

地理位置:郑州市郑东新区(含新研发片区、商务总部片区、科研转化片区)。

规划范围:开发区规划总面积为3050.42公顷,具体包括创新研发片区、商务总部片区、科研转化片区三大片区。其中:

创新研发片区面积 639.81 公顷,四至边界范围:东至明理路,西至龙泽西路,南至龙湖-孟庄北路-尚贤街,北至龙湖外环北路;

商务总部片区:面积 748.09 公顷,四至边界范围:东至东四环,西至商务外环路,南至商都路-陇海快速路,北至商务外环路-熊儿河路-七里河南路;

科研转化片区:面积 1662.52 公顷,四至边界范围:东至刘集街-铁牛路,西至杨桥大道-金柳路,南至陇海快速路-同城大道,北至新龙路。

主导产业:电子信息、信息服务、生命科学。

二、公众意见征求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规划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及其他关心本规划的人士。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就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如规划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是否同意规划的实施、对规划生态环境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可在郑州郑东新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领取规划环评简本。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郑州郑东新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曦

联系电话:13703717892

电子邮箱:zzcyy2010@163.com

四、其他

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意见的时间: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次公示结束后,拟在郑州郑东新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展公众座谈会,报名的公众范围包括规划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会议主题为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发表意见。

简本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Vs-VjeJ92_lgphOAnWdQw?pwd=s24m

提取码:s24m




郑州郑东新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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