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4〕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区注册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2.2024年1月1日之后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二)上述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经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认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以系统查询为准),失业期间无社保缴纳信息,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当年度毕业,被招用前无社保缴纳信息,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3.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间以毕业日期为准,离校2年内进行过未就业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至招用前无社保缴纳信息,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二、补贴标准
(一)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企业吸纳新招录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份(附件1);
3.企业吸纳新招录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1份(附件2);
4.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1份;
5.企业与符合条件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书1份;
6.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信息单1份;
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带验证码)原件、扫描件,报送给税务或统计部门的有关纳税申报、营收收入材料,上年末+近3个月企业全体人员银行工资流水1份;
8.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承诺书1份(附件3);
9.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或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备齐材料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PDF版扫描件发送至郑东劳动邮箱提交申请资料,并通过河南就业信息系统提交电子资料。
(二)审核公示。对经审核符合享受补贴的企业及员工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资金拨付。享受补贴企业及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申报补贴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如实申报,如查实存在虚报冒领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违反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2.企业划型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附件4)规定标准进行类型划分,各企业对类型划分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提供佐证材料。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与龙翔四街交叉口,金融智谷1号楼1012房间
联系电话:67179046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夏季14:30—18:00、冬季14:00-17.30)
邮箱:zhengdonglaodong@163.com
郑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