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各有关企业:
郑东新区为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源头培育,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按照省、市科技部门关于开展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工作要求,打出“组合拳”,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评尽评,持续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工作与科技企业培育、创业孵化载体、创业创新大赛科技金融融合等政策的协同。根据《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评价管理办法》(郑科规〔2020〕2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有关要求,现开展郑东新区2023年度郑东新区科技型企业第二批次评价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郑东新区辖区内注册、符合《评价办法》(详见附件)相关条件,且尚未取得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编号的企业法人单位。
二、申报流程
按照“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科技型企业评价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申报单位需登录郑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zzkj.zhengzhou.gov.cn/),在“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已在本系统注册过的企业可直接登录),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登录账号,通过“评价登记”,进入“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评价”模块,在线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上传的各类附件均要求为PDF格式)。审查无误后,企业进行网上信息提交。(填写要求详见https://zzkj.zhengzhou.gov.cn/tzgg/6959554.jhtml附件1)
三、申报时间
(一)企业网上填报时间:郑东新区2023年度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第二批次评价网上信息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企业,请尽早开展评价工作。
(二)郑东新区统一推荐时间:本年度科技型企业分四批推荐,第一批推荐时间:2023年3月20-4月12日;第二批推荐时间:2023年4月21-6月12日;第三批推荐时间:2023年6月20-8月14日;第四批推荐时间:2023年8月20-10月24日。
四、优惠政策
(一)可以享受退税减税降费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文件精神,明确5月31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 前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可享受100%税前加计扣除。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开展。
(二)可以申请河南省“科技贷”
根据《<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科金(2021) 11号) 文件精神,河南省“科技贷”业务的贷款范围涵盖所有科技型中小企业。河南省“科技贷”相较其它贷款,要求实物资产抵押一般不高于贷款金额的30%;利率上浮不超过基准利率的30%。
(三)可以申请创新创业大赛奖补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成长组企业的参赛必要条件之一。对省赛获奖企业将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性补助,对进入国家级大赛总决赛获奖企业给予配套补助。
(四)可以申请双向补贴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河南省共享服务平台注册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即拥有一定额度的科技创新券,额度为20万元/年。用户使用省共享服务平台科研设施和仪器提供的服务,可根据其相关证明材料给予30%的补助。
(五)可以享受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文件精神,科技型中小企业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五、其他事项
(一)以往年度已通过备案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请于6月30日前登录“郑州市科技业务系统”,通过“评价登记”进入“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管理”模块,填报上年度各项数据信息。
(二)本年度已完成网上评价并登记入库的科技型企业,请于次年始每年度六月底前在“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管理”模块及时填报上年度各项数据信息。
(三)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郑东新区科技型企业,请登录“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单位信息变更,上传新营业执照、名称变更工商核准通知书扫描件。同时将名称变更材料(营业执照、名称变更工商核准通知书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郑东新区科技人才局。报送时间随评价推荐名单报送时间。
六、联系方式
郑东新区科技人才局
联系方式:李博容、陈昕0371—67179220
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