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东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第1项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对郑州汇众运输有限公司等21家业户《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办理审验手续,且已超过《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决定注销下列21家业户的474台车辆《道路运输证》(详见附件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内,相关业户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郑东新区建设局道路运输科归档,逾期不交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