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郑东新区管委会决定持续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度高污染禁燃区建设情况公示如下:
按照原环保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我区按Ⅱ类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禁止使用以下燃料:
1. 除单台出力大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
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郑东新区全域范围内。根据规划分局提供的数据,郑东新区全域面积257.9206平方公里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在划定的拟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项目。所有燃煤锅炉、窑炉、茶炉全部取缔到位,生产、生活及采暖所需热源一律参加集中供热或采用清洁能源;所有燃煤炉灶(含营业、单位食堂及居民生活)全部取缔到位,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在郑东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12369、0371-6717927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