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郑东征预〔2021〕第1号
发布时间:2021-09-29 10:07 来源:国土分局

为保障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郑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唐庄村、小河村。位于中州大道以东、连霍高速以南、龙源十三街以西、新龙路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对抢栽、抢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五、公告时间

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14日。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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