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权利,更好的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郑州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要求,于2021年9月7日对“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B-05、12、17、18、19、29、32等7个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B-05、12、17、18、19、29、32等7个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
公示公告类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用地位置:位于七里河南路、商鼎路、圃田西路和博学路所围合的部分区域,用地面积约为33.8公顷。
修改内容: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三)因实施涉及公共利益的国家、省、市重大建设工程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拟修改地块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用地功能规划布局修改:拟将规划范围内B-17-01、B-18-01、B-19-01三个地块地上控规中用地性质由广场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调整为广场用地,地下控规地下空间使用功能由停车、商业及配套设施调整为配建停车及配套设施;B-05-01、B-12-01、B-29-01、B-32-01四个地块地下控规地下空间使用功能由停车、商业及配套设施调整为配建停车及配套设施。具体控制指标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结合用地功能布局在控规编制阶段明确。
公示期限: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10月7日(30日)
组织编制单位:郑州市城乡规划局郑东新区规划分局
规划编制单位: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李文龙 0371-67179682
意见反馈电话:0371-67179875
附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
附加说明:社会大众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建议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