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郑东征启〔2021〕4号
发布时间:2021-06-02 15:58 来源:国土分局

为保障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郑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北三环以北、龙湖内环西以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胡庄村、小郭村、魏庄村、弓庄村、南录庄村、新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以上地块为绿地与广场用地、水域用地,均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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