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市民体育公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4-12-09 16:51 来源:建设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郑东新区市民体育公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市民体育公园项目

建设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运动场东路以西,榆林北路以北,康平路以东,创业路以南区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59亩,建设用地面积约223亩,总建筑面积 28788m2 ,建设内容包括:全民健身馆、田径看台、休息区、公厕及配套服务点。室外体育设施场地面积 51063m2 ,包括:景观小品、五人足球场、篮球场、门球场、轮滑场、运动草坪、田径足球场、沙滩排球场、健身步道、健身广场。

项目周边敏感点:项目北侧 45m 为东洲鸣翠苑(住宅小区),项目北侧偏东 45m 郑州光明眼耳喉医院(医院),项目西侧 55m 为康平苑(住宅小区),项目南偏西 260m 为宇泰佳苑(公安家属院),项目西南 220m 为东方·鼎盛时代(住宅小区)。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期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场地扬尘,其次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施工时间相对较短,因此这些环境影响都是暂时性的。

(1)施工废气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污染是施工场地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

施工扬尘主要是土地开挖、主体工程建设等操作过程产生的扬尘。根据相关资料类比分析,项目施工扬尘影响范围主要为工地围墙外 150m 内,在扬尘点下风向0~50m为重污染带,50~100m为较重污染带,100~200m为较轻污染带, 200m 外影响轻微。

为了降低项目施工期扬尘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按照《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中关于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扬尘的产生。评价要求项目施工期应采取封闭式施工、洒水抑尘、减少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燃油机械设备较多,且一般采用轻柴油作为动力。使用柴油的大型施工运输车辆如自卸车、载重汽车等作业时会产生一些废气,其中主要污染物为NOx、SO2和CO。因此项目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定措施,防止尾气对大气造成污染。此外,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对车辆的尾气排放应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相关规定,避免排放黑烟。

(2)施工废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作为防尘喷洒用水回用。

(3)施工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运输汽车等,施工期噪声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流动性、噪声较高特征。因此,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①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

③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相对固定的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周边敏感点较远处。

④在建筑工地四周设立 2.5m 以上的围墙进行围挡,阻隔噪声。

⑤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围挡,对距离敏感点较近的建筑物外采用移动式隔声屏障,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及居民的影响。

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进度。

⑦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⑧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施工期所产生的施工噪声为阶段性的短期污染行为,在施工完成后,施工噪声会随之结束。

(4)固体废物污染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残砖、断瓦、废弃混凝土等均拉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综合处理。此外,还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5)生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作业类型较多,将不可避免的造成工程范围内水土流失。随着植被覆盖度的增大,生物措施范围土壤侵蚀会很快得到控制,水土保持状况会明显提升。

(6)对外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过程中,扬尘会对周边住宅小区及医院产生一定的影响,按照《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中关于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措施,严格管理汽车运输过程,减少施工扬尘的影响;施工噪声对康平苑、东洲鸣翠苑、郑州光明眼耳喉医院均产生一定的影响,采取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围挡、严格管理运输车辆等措施后,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为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建成后环境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社会噪声及交通噪声。经类比调查,加压泵、电机等设备噪声源强在80-85dB(A),经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源强在45-50dB(A),经预测对项目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绿化废物,统一由环卫人员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公园建成运营后,绿化率远远高于郑州市平均城市绿化覆盖率,提高了项目区域绿化面积,改善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对周边环境的提高产生积极作用。

(6)对外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噪声对康平苑、东洲鸣翠苑、郑州光明眼耳喉医院产生一定的影响,采取噪声设备尽量设置远离敏感点、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管理行驶车辆、控制市民活动携带的高噪声设备等措施后,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三、污染控制

项目投入运营后,确保项目运营后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另外,公众也可在网上查阅。

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新发展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工

联系电话:13613809960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371-86229955 13298151720

电子邮件:gh86633060@qq.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城国际广场3号楼1805室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河南新发展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附件:体育公园环评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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