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1 月 23 日 、24日面试资格确认期间部分考生弃权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现将面试资格确认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月28日9点00分—12点00分。
地点:郑东新区管委会1107房间(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郑州银行11楼,乘车路线: 7路;919路;26路;23路)
二、所需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证明材料。
4.相关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5.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注意事项
1.确认期内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2.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代替。本人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四、名单
考号 | 报考专业 | 姓名 | 成绩 |
10101010211 | 金融学 | 燕董娇 | 132.5 |
10601011814 | 电子商务 | 郝鹏 | 127.5 |
10701012128 | 公共管理,行政管理 | 周静 | 156.8 |
10801012801 | 文秘类 | 李玮玮 | 151.9 |
10801013112 | 文秘类 | 杨利娟 | 151.9 |
招聘监督:0371-67179826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