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征启〔2020〕3号
为保障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了郑州市实施2018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批次,经郑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本批次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地块2018A301:位于如意河西七街南、龙腾二街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八里庙社区。
拟征收地块2018A302:位于圃田西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金庄社区。
拟征收地块2018A303:位于明德街(龙湖内环东路-龙湖中环东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南录庄村、新村。
拟征收地块2018A304:位于刘江西街(明理路-新龙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夏庄社区、姚桥社区。
拟征收地块2018A305:位于刘江西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姚桥社区、后牛岗社区。
拟征收地块2018A306:位于龙湖外环北路(龙源路-龙源东四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沟王村。
拟征收地块2018A307:位于明理路西、姚桥路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姚桥社区。
拟征收地块2018A308:位于龙泽西路南、龙源西一街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沟王村。
拟征收地块2018A309:位于龙湖外环北路南、龙源西二街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沟王村。
拟征收地块2018A310:位于龙湖外环北路南、龙源西一街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沟王村。
拟征收地块2018A311:位于龙湖中环北路南、龙源西一街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沟王村。
拟征收地块2018A312:位于龙源西一街西、龙润西路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沟王村。
拟征收地块2018A313:位于龙源西一街东、龙润西路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沟王村。
拟征收地块2018A314:位于龙湖内环北路南地块10。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弓庄村、花沟王村。
拟征收地块2018A315:位于金融岛道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魏庄村、弓庄村。
拟征收地块2018A316:位于金融岛道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魏庄村。
拟征收地块2018A317:位于金融岛道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魏庄村。
拟征收地块2018A318:位于金融岛道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魏庄村、花胡庄村。
拟征收地块2018A319:位于金融岛道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胡庄村。
拟征收地块2018A320:位于金融岛道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弓庄村、小郭村。
拟征收地块2018A321:位于金融岛道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弓庄村。
拟征收地块2018A322:位于九如路东、如意河东十街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胡庄村、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祭城社区。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以上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绿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中小学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商务用地等,均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