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B-14、15、20、34、35、36、40、4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B-34-01地块修改论证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06 11:58 来源: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东新区分局


一、 项目背景概述

2018年,郑东新区管委会批复了《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B-14、15、20、34、35、36、40、4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B-34-01地块用地控制为商业(B1)兼容商务用地(B2)。

原权利人开发中断:原建设单位按照服务型公寓报建审批,部分已施工至地上两层。该项目因经营性问题导致在2021年9月停工。

国资平台接盘盘活:2023年12月29日,郑新建投全资子公司郑州郑晖科技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284934709.25元获取郑州市中院法拍的“郑州市动力南路南、博学路西产权证号为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182638号的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项目,现更名为兰溪东岸项目,拟重新开展规划实施,推动片区城市更新与功能完善。

亟须启动控规局部调整程序:后续开发是基于原建设单位基础上进行部分调整并续建,大范围调整业态不具备调整条件,为保障项目依法合规推进、避免国有资产长期闲置,有必要对《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B-14、15、20、34、35、36、40、4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论证,并编制本次修改论证报告。

二、涉及修改用地概况

本次拟修改范围位于郑州市中心城区东部,行政区划隶属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属于郑州高铁东站片区、综合交通枢纽区域。

拟修改地块位为动力南路、博学路、嘉园东路和道东街街所围合街坊的部分地块,面积为21187平方米(31.78亩)。

 

 

  

三、主要修改内容

本次规划拟对《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B-14、15、20、34、35、36、40、4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B-34-01地块的停车配建和机动车出入口进行修改,具体指标在新编控规中研究落实。

表4-1拟修改地块修改内容前后对比表

修改内容

修改前

修改后

停车配建

机动车停车配建:>1.0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B-14、15、20、34、35、36、40、41街坊内各地块间可相互平衡))

非机动车停车配建无明确规定

根据《兰溪东岸项目停车位及交通分析研究报告》,结合场地实际情况提出停车配建建议

出入口

机动车开口位于西侧嘉园东路2个出入口、南侧道东街1个出入口

减少嘉园东路道路开口,将南侧道东街出入口调整至东侧博学路

 

四、修改必要性

(1)推动高铁东广场城市更新,响应片区更新建设需求。

(2)已有建设条件约束停车位配置。

(3)现有政策条件约束原有停车位配置方案。

(4)现有政策条件约束原有停车位配置方案。

五、修改可行性

(1)符合城市更新政策导向,具备控规调整实施基础。

(2)停车配建指标修改经过交通停车位分析,基本满足项目需求。

(3)修规方案符合调整后要求,支撑项目落地。

六、结论

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可以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1)因总体规划发生变化,对城镇布局和功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2)基础设施或者公共服务设施难以满足城镇发展需要,且不具备更新条件的;

(3)因实施涉及公共利益的国家、省、市重大建设工程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

(4)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第(4)条“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的情形。

综合以上分析后得出结论:

本项目在原建设项目基础上续建,项目实际条件 难以满足原控规停车配建指标。调整后的指标基本满足项目停车需求,优化后的机动车出入口对城市交通影响较小。

因此,对《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B-14、15、20、34、35、36、40、4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B-34-01地块的停车配建和机动车出入口修改是必要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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