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计价项目中社会保障费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16〕93号)等相关文件,自2016年5月31日起,我区对新开工的项目不再对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定额劳保费)进行代管并开展返还清算工作。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项目单位已缴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定额劳保费)未申请返还。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已缴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定额劳保费)开展集中返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算范围
在郑东新区已缴纳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定额劳保费)尚未办理返还手续的项目。
二、清算时限
自通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请各项目单位提供资料(资料清单及申请表见附件),向区建设局书面提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定额劳保费)返还清算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及时清算返还。
三、联系方式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金融智谷2号楼建设局1416室
联系人及电话:郭老师 0371-67179924
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附件:办理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定额劳保费)返还清算需要提供资料清单
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