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等有关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对新开工的项目停止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墙材基金),并开展墙材基金的返还清算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财办综〔2008〕98号)等相关文件,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建设单位墙材基金未完成清算手续,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已缴纳墙材基金开展集中返还清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在郑东新区建设局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缴款,且还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请携带专项基金预缴款凭证、墙体材料销售发票等相关资料前往建设局书面提出墙材基金返还结算申请,办理结算手续。
一、清算范围
在郑东新区建设局缴纳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尚未办理返还结算手续的项目。
二、集中清算时间
自通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为集中清算时间,请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资料清单要求提供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向建设局书面提出墙材基金返还结算申请,在资料齐全且符合《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办综〔2008〕98号)返还结算要求的给予办理。
三、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原老师 0371-67179995。
地址:龙湖中环路与龙翔四街交叉路口金融智谷2号楼建设局1417室。
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附件:郑东新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还申请资料清单
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