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人所在小区南熙福邸在720暴雨受灾严重,守在过程中开发商股东人员参股的郑州恒祥物业应急不力,导致小区地下公共设施损失严重,水电还未恢复正常的情况下,供热问题即将受影响,请市政府对以下难题予以催办处理。
1、根据郑州(第十、十一条)及河南省(第十四条)供热管理规定,小区共用集中供热设施应在建设单位(华安置业)及热力公司(郑汴热力)之间验收、移交及保修。目前根据华安置业10月22日发布的《告知书》和南熙福邸10月20日发布的通告,华安置业和郑汴热力对南熙福邸小区供热设施现状各执一词,华安置业甚至放言因业委会通告有损其形象要放弃对本校区设施的维修,小区已经供暖3年,每年都这么闹腾实在坑害业主利益。
请市政府调查清楚本小区供热难题原因所在,确保小区设施合格移交到郑汴热力公司手上,还我们小区每年正常的供暖。最好能发布调查结果通告,搞清楚物业、开发商、热力公司、业委会谁的责任没有尽到,还小区业主一个明白!
2、我小区电力供应水灾后一直还是临时用电,小区内电缆遍布,请政府督促尽快恢复正常。还有我们小区电费缴纳还不能在支付宝、微信等市民中心缴纳,一直都是物业代收、或者缴纳到物业自己的微信平台上,电费用量完全以物业数据为准,我们业主很难相信其提供的设备及数据是否存在猫腻。请政府协调我小区用电尽快移交给国家电网直管,我们不想与物业对接缴纳电费。
3、720中,本人车辆小鹏在地下车库被淹,21号想挪出地库时候发现车库出口已经被别的车主堵死,上下不得,随后被全部淹没,当时车库门口看不到任何物业负责人员,只有薄薄的一层沙袋,后来也被摧毁。至始至终本人也没收到物业的通知提醒,据说部分业主有收到提醒,很是奇怪。根据合同恒祥物业早在2020年初就已经不是南熙福邸的合法物业,业委会已经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就算有几个小区一楼的非法圈地的业主请求法院判处业委会选聘无效,中牟县法院对此案的审理也在过程中,并不影响我们小区合法物业的进驻。请求政府协助驱赶该前期物业郑州恒祥物业滚出我们小区,赔偿损失,正常移交小区设施及账务。
4、为响应国家及市政府倡导,我家一直有购买新能源车的需求,小鹏P7开了半年被淹,虽有保险但也损失惨重,目前筹划购买新的新能源车,然而我们小区供电问题一直让我无法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之前三年前包括半年前与物业沟通他们要缴纳电费1元1度,被本人拒绝,就一直没装。近期听说拒绝业主安装新能源充电桩了,因为在北门提供慢充充电桩了。这是什么道理,我是业主,有车位产权,怎么就不能合法享受国家电力权益、政策,在自家车位上装一个私有产权的充电桩!请市政府协调处理,不要再让非法物业影响老百姓用车。
5、我们小区东门买房时候置业顾问说该门会打开,然后我们小区东门一直没有打开,只有物业公司和开发商通过东门的商业建筑正常通行,请市政府协助调查东门商业建筑的归属权,开发商是否有权利占有、物业是否有权利占有,该区域近几年出租的话 收益到哪里了,我们小区东门何时可以正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