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润城社区车库出入口堆放垃圾违反物业管理条例问题,请相关执法单位制止】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10月1日开始实行。
条例第五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二)侵占、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十一)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公共出入口,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
中实润城社区,物业自行并允许在七八号楼之间的地库出入口堆放垃圾,堆放垃圾长达一年时间。涉嫌违反上述条例行为。前后多次向祭城路街道、润城社区反馈,相关单位长期未作为,以不具有执法权为由未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禁止。
请相关领导,将案件转至具有执法权的部门,对此违法行为彻底进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