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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7岁孩子出生时申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至今也只有一个子女。原居住在金水区国基路办事处,属于郑州市城镇户口,因女方无业,一直在办事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由于去年让孩子来龙华小学上学,把户口签到了象湖壹号一期所在的豫兴路办事处,金水区办事处因为户口已迁走,无法办理每年的年检手续,停止发放独生子女光荣费,让我们到居住地咨询。
我们到豫兴路办事处咨询得知,只办理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奖励,我们这种情况据了解也有类似的家庭在咨询。
独生子女奖励虽然不多,但也属于一项国家规定的民生工程,豫兴路办事处属于新成立的部门,目前没有处理此类事件的先例,还希望主管陈主任在郑东新区大的政策方面给予指导解决。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