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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您好!我们在2012年购入旭日龙园房产,到时办证所要交的1000元和维修基金8100多元同时交给发展商,但因楼盘种种原因一直无法办房产证,终于在今年2020年通知可以办理,但现发展商又要通知要交1000元办证费及交维修基金,并回答之前交费不算,不是他们现在公司,且称原那个公司已经倒闭,现请问他们现重复收费合法吗?那之前的交费我们找谁去退回?因为我是外地人,为了房子,我们来回折腾多次,身心俱疲,所肯请领导在百忙之中,抽时间监管一下現旭日龙园的办证程序和收費问題,给我们业主一个透明信息,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