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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贵单位有相关回复,但是!!!!
1、此住户房屋是户主自己用来开设学习班的,并没有对外出租,只是自己不在此小区住而已,所以说什么租房合同到期纯属子虚乌有!不要人云亦云,调查出真知!!
2、每逢周末,接送孩子去304学习的陌生人非常之多,此一年多来,情况越演越烈、变本加厉,楼上楼下深受其扰,困苦不已。请问,哪里来的严防管理??!
3、住宅楼内法律规定严禁商业用途,为何一再忍让,听其一面之词?违法就是违法,而不要讲条件,难道不是应该依法及时的坚决予以取缔????
国家三令五申不要走形式主义,希望贵单位能协调落实到主管单位,积极跟进解决,彻底杜绝违法乱象,以儆效尤!!而不是闭门造车,听取物业一面之词,就放任不管,引发连串的恶劣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