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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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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金融行业博士后补助办法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将要加入郑东新区金融机构工作的博士后群体的2020届毕业生,请问2020年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东区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将采取怎样的支持政策?是否还存在每人每年10万元的生活补助?谢谢!
您好,根据《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东新区加快金融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郑东文[2017]63号)第六章第十四条:“对进入东区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在站期间经考核合格的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总额不超过20万元生活补助。”及第七章第二十五条:“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或个人提出资金补助申请后,由郑东新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审后按程序审签拨付。” 博士后在站的生活补助,需符合条件的个人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所在博士后工作站和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统一向郑东新区金融服务局提出正式申请并提交材料,材料齐全可随时申请。
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全郑州博士后实践基地进行评估、划分评估等级并予对社会公布。对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管理不善、考评不合格的,视情况予以警告或限期整改。
根据《郑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办法》第四章资助和奖励第十四条规定,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最高可获得资助经费20万元,依据工作开展情况申请资助,用于建站、引进博士后、研究项目合作等活动费用的支出。完成下列工作之一的,可申请10万元经费资助:(一)新设实践基地办理博士后进站;(二)新设实践基地办理博士后出站;(三)开展省博士后项目合作工作的; (四)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科研合作项目,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奖项的;(五)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科研合作项目,在核心期刊、SCI、EI发表相关论文的;(六)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科研合作项目,取得相关发明或实用型专利的。
根据第十五条规定,实践基地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核,给予5万元特别资助:(一)实践基地单位博士后项目获得国家或省博士后部门表彰奖励的;(二)实践基地单位吗三年内引进2名以上博士后的;(三)实践基地单位引进培养的博士获得省级以上专家称号的。
感谢对您对郑东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