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马书记,
您好!关于郑东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我认为工作人员年龄审核存在审核与公告不一致的问题,向您反应存在双重标准的问题。
公告部分原文如下: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7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2年)。
35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按此计算,30岁以下应是指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本人出生日期1990.01,在报考时被告知年龄审核不被通过。我很不解。如果按照公告所说: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7月1日为准。30岁应该指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为什么还要举一个35岁的计算例子。在30岁和35岁年龄计算中是否存在双重标准?请领导及工作人员能给一个解释。谢谢!
另外,公告中所给的电话完全是无效电话,4个电话有3个全部关机,另一个完全没有任何作用,人事劳动局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身为政府服务部门,电话无人接听建议应该好好管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