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于9月10日向郑东新区管委会反映“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贪污腐败侵吞村民集体资产 ”,提出四个问题:1.龙湖办事处侵占龙翔嘉苑村民安置楼2栋;2.截止时间不合理,程序不合法不合规;3.闺女二胎交32万不合理不合法等等,管委会只回答了第二个问题,避重就轻,对其他反映问题视而不见,并且第二个问题也没有回答清楚,“组织辖区各村、包村部门负责人和包村班子成员召开会议,通过集体讨论确定”什么时间开的会,什么时候集体讨论了?与村代表、村干部沟通了?依据什么法律或者政策作出的决定?依据名称是什么?“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什么时候公开了?截止时间的文件在哪儿公示了?全是官方套话,模糊回答,糊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