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落细河湖长制 全面创建幸福河湖
发布时间:2024-01-17 10:59 来源:郑州日报

虽是冬日,但每逢周末,郑东新区北龙湖湿地仍然是不少市民的休闲打卡地。蓝天碧水间,气质优雅的疣鼻天鹅吸引不少市民拍照发朋友圈。

谁能想象到,十几年前还只是一片黄沙芦苇地的这片区域,如今已蝶变为郑州市区最具标志性的水域景观,百种乔木、灌木错落而生,疣鼻天鹅、白鹭等20多种野生鸟类在此栖息,市民也将这里作为休憩游玩的好去处。

龙湖的蝶变是近年来郑州河湖发展变化的缩影。

2023年,郑州市以“河湖美、责任明、问题清、机制活、基础实”为目标,以幸福河湖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河湖“四乱、碍洪”问题清理整治,扎实开展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河湖生态持续向好。

深入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按照“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的总体标准,郑州市高位推动、精心实施,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全面提档升级。

2023年,郑州市深入贯彻省第5号总河长令、市第3号总河长令要求,围绕“年度完成1条省级幸福河湖、1条省级美丽幸福黄河示范河段、10条市级幸福河湖、2条市级美丽幸福黄河示范河段、2条县级美丽幸福黄河示范河段”的建设目标,全面推进流域、省、市、县四级“幸福河湖”及“美丽幸福黄河示范河段”建设。

郑州市将幸福河湖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部署,并召开郑州市河湖“四乱碍洪”问题整治暨幸福河湖建设推进会,对幸福河湖建设做进一步安排。在全市高位推动下,淮河流域、省级幸福河湖建设有序推进。目前,龙湖已完成淮河流域、省级幸福河湖建设任务,黄河惠济段完成省级美丽幸福黄河示范河段建设任务,并做好迎接上级评定准备工作。

在高位推动的同时,郑州市注重市县同建幸福河湖,建立月督导、季调度制度,召开专题推进会,并以市委综合督察的方式,同步推进市、县级幸福河湖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2023年12月,市河长办组织对各区县(市)申报的昆丽河等20个市级幸福河湖及美丽幸福黄河示范河段,逐个进行评定,最终筛选出象湖、索须河(北四环桥上游460米至花王桥段)等10个市级幸福河湖,后寺河(常庄桥至入伊洛河口段)、汜水河(米河镇两河口村至草店村段)等2个市级美丽幸福黄河示范河段。巩义市积极开展县级幸福河湖、美丽幸福黄河示范河段建设工作,评选后寺河(涉村段)等3条县级幸福河湖,汜水河(新中段)等2条县级美丽幸福黄河示范河段。

在幸福河湖建设、评定过程中,郑州市始终坚持“人民满意”的原则,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群众满意度网络投票,广泛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幸福河湖建设工作,真正评选出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

专项行动解决河湖问题

加强河湖监管,改善河湖面貌,是河湖长制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解决河湖问题的重要举措,河湖整治专项行动必不可少。2023年,郑州市以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解决河湖突出问题,恢复河湖生态。

针对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的“四乱”问题,郑州市广开渠道查点位,采取“人访+机访”的方式,对市级河长责任河流进行暗访,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发现疑似“四乱”问题后,再通过人访到现场的方式对疑似问题逐一进行核实。

为有效督促问题解决,郑州市将“四乱”问题移交市纪委,市纪委每月对问题整治情况进行调度,并对突出“四乱”问题点位进行现场督导,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目前,水利部、省、市发现交办的“四乱”问题均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郑州市各级河长办明晰职能部门、属地政府责任,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深入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并建立台账,实施动态监督,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在危害河湖安全的突出问题中,非法采砂既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又威胁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生态安全。为打击涉河非法采砂行为,郑州市严格采砂许可审批,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对重要河道、敏感河段开展日常巡查,保持了高压打击非法采砂态势和良好的水事秩序。

凝心聚力共同管护河湖

在河湖长制工作中,郑州市注重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向深入发展。

河长履职有力有为。2023年,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全市各级河长持续深入落实“二四三二”工作法,不断强化履职尽责。市第一总河长、市总河长带头落实河长巡河制度,带动全市各级河长积极开展巡河,共巡查15万余次,解决各类问题3922个,做到河长巡河有成效,河湖管护有保障。

河长办尽职有能有方。全市各级河长办积极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共向河长发出巡河提示函436份,梳理并提请河长交办“三个清单”问题254个,受理并解决群众举报问题76个,开展现场督导问题清理281次,通报116次,召开各类组织协调会议59次,先后印发《河湖问题分办单》《河湖问题交办单》627份、《河湖问题督办单》332份,将河湖问题及时分办交办相关责任单位,并全程跟进督导问题解决。

成员单位担责有质有绩。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齐心协力,共同抓好水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涵养林建设等工作。市级河长各对口协助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协助河长开展巡河活动,坚持每季度对责任河流开展巡查。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坚持每季度带队到惠济区、荥阳市、上街区,对枯河进行全线查看,就水质、水位、汛前水库运行管理及污水处理现场进行实地了解,并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市级河长。

群众参与助推河湖治理。河湖环境的有效改善,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郑州市及各区县(市)将河湖问题举报电话公布在各级河长公示牌上,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交办解决群众举报问题;将群众满意度调查作为幸福河湖评定重要内容,增强人民群众对幸福河湖建设的参与度;先后在各类平台上刊发报道20余篇,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河湖管护中来,为河湖长制工作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多项机制共促河湖变美

河湖长制要真正取得成效,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很重要。郑州市通过建立完善各项机制,让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持续深化“河长+”工作机制。各级河长办充分运用“河长+”工作机制优势,积极向检察院移交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公安执法的威慑震慑作用,有力推动涉河问题清理整治。

健全落实问题整改机制。结合“二四三二”工作法及“查、认、改、罚”工作步骤,健全完善河湖问题从发现、核实、交办到督导、整改、销号、验收等全流程管理机制,形成问题整改工作闭环,规范问题处置中各级河长、河长办、责任单位、属地政府职责分工,实现河湖问题整治“流程清、责任明、推进实、效果好”。

积极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激励机制。将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委统一考评,充分调动了各市级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工作积极性;将河湖长制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市统一表彰,每2年开展一次,2021~2022年度共有20个集体、40名个人受到市政府通报表彰。

瞄准“河湖安澜、河通渠畅、水清岸绿、生态健康、人水和谐、景美文兴”的幸福河湖美好愿景,郑州市正多措并举,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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