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以“四个一”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辖区项目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消防安全稳定。
办事处出台一个规定,制发《项目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项目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开展每日巡查、积极响应调度、建立督查通报、规范档案资料,明确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建立自查问题台账;建立一支队伍,牵头建立“龙源路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群”,由办事处领导、应急办人员、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组成,项目单位在群内要积极落实相关调度指令,做好情况反馈,各个项目成立3至5人安全生产巡查队,对工地和生活区的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登记。
同时打造一个试点,以临建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对建筑工地和待建空地临建房屋存在的私拉乱扯、灭火设备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六类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探索打造一个规范化试点,并在辖区进行推广。此外,形成一个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督查通报机制,对思想麻痹、管理缺失隐患突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整改敷衍应付的单位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