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拟投放共享助力车
发布时间:2021-02-04 16:27 来源:大河报

前不久,根据郑州市政府工作安排,由郑州市城管局牵头拟制了《关于推进郑州市区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郑州市拟投放共享助力车,选取郑东新区和中原区作为有桩共享助力车试点。同时,2021年年底前拟淘汰现存约200万辆超标电动车。

根据《征求意见稿》,郑州市拟于今年4月至9月启动试点阶段,选取郑东新区和中原区,作为有桩共享助力车试点。郑东新区以CBD、东站枢纽区域、龙子湖高校区为重点;中原区以“四个中心”、碧沙岗、中原万达、二砂文创片区、王府井等功能区为载体,分类分块逐级布局。

在有桩共享助力车的站点布局上,根据服务点所承担功能的差异,将服务点划分为三类。

一级服务点:轨道站、BRT站、重要商业及绿地公园,配车规模为40~50辆。

二级服务点:大型社区、大专院校等,配建规模为30~40辆。

三级服务点:中小型居住社区、中学、小型商业区等,配建规模为15~30辆。

根据《征求意见稿》,郑州市拟在今年10月至12月开启全面建设实施阶段。根据试点区运行评估结果,拟在全市范围按照10万辆有桩共享助力车的总量投放运营。届时,共享单车数量将会进一步压缩,与有桩共享助力车总量控制在20万辆。

在郑州市拟投放共享助力车的同时,拟启动超标电动车退市工作。郑州将开展专项执法查处工作,严格整治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的违法企业,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名单和产品目录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告。同时,组织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经营者在市区全面开展超标电动车的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工作。

郑州市公安局将组织对全市合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验并及时发放号牌,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通告全市,对超标电动车三年过渡期后,即2022年1月1日以后不允许上路通行。届时,郑州市公安局还将严格按照《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加大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通行的处罚力度。

目前,该《征求意见稿》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市民可前往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官网(http://zzcgj.

zhengzhou.gov.cn/comment.jspx?contentId=4649031)查看相关文件,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于2021年2月6日前反馈至邮箱(cgjtgc3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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