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对象训诫情况
作者:
来源:郑东新区社区矫正中心
时间:2022-09-13 16:36:24
郑东新区博学路办事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女,汉族,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多次缺签,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经教育仍不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其训诫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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