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9 17:24 来源:郑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郑东新区区级就业见习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就业见习工作,推进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有关规定,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函〔2019〕9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2年批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2829日至99

、申请要求

(一)申请对象

见习期满后留用率不低于30%的区级就业见习单位。

(二)补贴对象

参加就业见习3个月(含)以上,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20221月1日-2022年8月19日结束就业见习的2020届、2021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中专中职毕业生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见习人员在参加就业见习前有社保记录或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不接受申请。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见习期满留用率30%-49%之间每人每月1400元,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0元。见习期低于3个月的不拨付见习补贴。

(四)申请资料

1.见习生活补贴申请报告;

2.《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申请表-就业见习补贴》(附件1);

3.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明细账单(银行流水)每月基本生活费用不得低于郑州市当年失业保险金标准

4.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5.见习人员的毕业证、身份证,且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或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的系统截图或者证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及银行基本账户;

7.见习结束留用人员需另提供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8.区级就业见习单位除提交上述1-7项资料外,需另提交:

1)《郑东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2);

2)《郑东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附件3);

3)《郑东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

郑东新区组织人社局定期对就业见习单位及人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虚报就业见习补贴资金谎报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用人单位,取消见习单位资格,要求退回资金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龙翔四街交叉口,

金融智谷1号楼10楼1013室  联系电话:67179403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邮箱:zhengdonglaodong@163.com  


 

 

 郑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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