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
发布时间:2017-06-15 09:06 来源: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民间借贷是指在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金融业务之外的借贷行为,是与正规金融机构开展的金融业务相对而言的。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法律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上吸收资金的一种行为。主要有四个特征要件: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社会性就是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民间借贷是有特定对象的,非法集资是不特定的;利诱性,公开承诺给你回报多少;公开性,就是对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宣传。

从概念上可以看到,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民间借贷在法律上没有禁止,非法集资则是国家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民间借贷是可能演变为非法集资的,比如一个小微企业主,他在企业初创的时候为了解决资本金的需要,会通过地缘、人缘、血缘关系来筹集资金,通俗一点说就是找亲朋好友借钱,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民间借贷。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资金需求的扩张,在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在他通过正规金融得到的资金无法满足需求的时候,就会寻求其他渠道来募集资金,甚至铤而走险搞非法集资。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党政机关网站标识
网站地图
主办: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86号 网站联系电话 :0371-67179876 邮编:450000
招商电话:(+86-371)67179967 67179820 67179488 67179487 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热线:0371-85908590
网站标识码:4101920001   豫ICP备05012617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318号
政府网站找错